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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這故事的主人公,名叫Scott Young。

本來,他只是一個跟我們一樣的普通人,但現在人家已經是赫赫有名的知識界網紅了…

我們就來說說這小哥究竟是怎麼搞事情的......

從高中開始,他就對人的學習能力很感興趣。讀大學的時候,他每天最多只花2個小時學習,別的時間愛幹嘛就幹嘛,就這樣,他還能門門課都拿A......


後來,他開始把自己看到過的、實踐過的方法都分享在網上,本來是做好人好事,結果有不少人懟他......

於是,小哥一咬牙一跺腳,為了證明給你們看,哥豁出去了...結果,你們都知道了...

1年讀完麻省理工...

30天學會畫肖像...

10天就學完大學4個月的課程...

有人採訪過小哥,問他是不是特別喜歡學習,結果他說:

並不是。我只是想用自己做實驗,讓大家重新思考學習的效率。

後來,他在這條路上越走越遠…

為了提高學語言的效率…他甚至走出了國門…

小哥專門花了一年時間,去到4個國家,學會了4門外語…最後,他總結出了一個人人都能學習任何語言的方法—— 在情景中學習 。

剛開始我什麼也不會,但我去到當地之後,就會找一個人,叫他用當地的語言跟我聊天,不要跟我講英語。我們不停地說話,我很快知道一個詞在不同的地方該怎麼用,沒過多久,我能聽懂的就越來越多。

這一下激發了他的想法。等小哥離開葡萄牙之後,他接着又來了中國、韓國、西班牙,他用這種情景學習的辦法, 學會每門語言都只用了3個月 …

想想我們,學了十幾年英語,從小學到大學...多少人除了how are you,別的一句話都講不出來......當然,這也跟我們的學習方式有關。

很多人學外語,都是先學認字母。但你有沒有想過,這麼做其實效率很低。

實際上,英語和中文非常不同,英語的文字和讀音是緊密相連的。所以, 只要掌握了讀音規律,如果你能聽,自然也能拼寫。
本篇文章摘取自網絡